研究生招生信息
根据《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现将匡亚明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
2、申请者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4、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教务系统盖章确认的修课记录和成绩单)。
5、符合申请院系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二、申请办法
(一)申请流程
1、申请人于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9月21日间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www.nju.edu.cn)的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系统(https://yjsy.nju.edu.cn/gts2021/tmsgl/login.aspx,以下简称“南大推免系统”)进行报名,未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者一律不接收。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等手续。
3、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并通过我校相关院系选拔的申请人,请10月12日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按照匡亚明学院拟选拔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补录程序将按本院系规定的时间启动。
4、学校会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接收推免生当日(10月12日)对申请人及时发出“同意复试”和“同意待录取”的确认,同时要求被 “同意复试”和“同意待录取”的申请人尽快进行“同意参加复试”确认和“同意被录取”确认。对超过1小时未回复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本院系实施补录。
(二)申请材料准备
1、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因所在学校教务处工作原因而暂时无法盖章的,可先由申请人所在学校院(系)盖章,后期补交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2、申请人须提交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1),考生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请复试人员在2020年9月26日前将以上材料寄(送)到本院系。
3、申请硕士者不需要提交专家推荐信。
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已录取或已入学的学生,一经查实,录取资格无效或取消其学籍。
(三)工作流程
申请人根据匡亚明学院或南大预推免系统的具体通知,参加院系选拔。受疫情影响,2021年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原则上以远程在线面试的形式开展。申请人须按报考匡亚明学院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用于参加复试的场所环境、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2020年9月26日10:00-12:00。其中10:00-11:00跨专业同学笔试(考试内容:物理化学),11:00-12:00面试(每人5分钟PPT个人陈述 + 7分钟提问)。复试成绩满分100分,采用在线方式进行,具体操作要求请参见附件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匡亚明学院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如果该生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专业不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由院系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经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报告提交至研招办。对于认定为跨专业的学生,院系在复试时须加试申请专业大学本科主干专业课程(复试科目如上)。
三、其他事项
1、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相应的规定时间内在南大推免预报名系统和教育部推免系统中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在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自主选择并被确定为拟录取,不得提出放弃;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果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匡亚明学院。
联系电话:025-89681392。
南京大学匡亚明学院
2020年9月21日
附件1:
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材料清单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申请院系 | 申请专业 | ||||
申请类型 | ( )硕士 ( )直博生 | ||||
申请材料清单 | |||||
( ) | 1. 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 ||||
( ) | 2.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 ||||
( ) | 3.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 ||||
( ) | 4.参加各类科研活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 ||||
( ) | 5.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全国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科技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 ||||
( ) | 6.身份证复印件 | ||||
( ) | 7.学生证复印件 | ||||
( ) | 8.两份专家推荐信(仅申请直博者提交) | ||||
( ) | 9.院系需要的其他材料 | ||||
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无误、有效,如发现有任何虚假材料,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日期: |
200922_附件2_南京大学匡亚明学院在线考试纪律要求及诚信承若书.pdf